黎紫书小说《流俗地》出版两年再掀阅读热潮
黎紫书小说《流俗地》出版两年再掀阅读热潮
故乡让我产生无限温情
口述 黎紫书 整理 何玉新
马来西亚华文文学受影响于“五四”文学,发轫于1919年。作为中国文学海外流传的一脉,历经几代马来西亚华人作家的努力,成为世界华文文学的重镇之一。生于1971年的马来西亚华人作家黎紫书,于2021年在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了长篇小说《流俗地》,以盲女银霞的人生经历为线索,串联起马来西亚小城怡保的众生百态。小说出版两年来,在文学界引起较大反响,在读者中也积累了不俗的口碑。前不久,黎紫书完成了一系列巡回分享会,先后与许知远、弋舟、罗伟章、陈子善、毛尖、桑格格、鲁敏、徐则臣、张悦然等作家对话,再掀阅读热潮。
每次想到故乡和家人
心里总是觉得亲切
我喜欢中文写作,二十几岁的时候做了记者,一干就是十几年。日复一日的工作容易让人产生厌倦,所以我选择了辞职。那年我35岁,花了半年时间思考,决定当一个全职的中文作家。这个决定可以说非常悲壮,因为在马来西亚,一个“马华作家”的书根本卖不了几本,无法维持生活。当时我想,如果我余生都要当作家的话,我就要想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突破自身的局限,找到更大的格局。所以我要离开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寻找别的角度。
到现在我已经“流浪”了将近二十年,在北京、伦敦等地生活过,但是毕竟母亲还在老家,我不断地回到家乡,又离开。每次回去,都觉得是对自己家乡的一次重新发现和认知;每次离开,对家乡的那种想念又都让我更能看清楚那个地方的各种感情和各种各样的人。
我的家乡怡保是一个落后的小城,它曾因锡矿而繁荣,也有很多名人,包括演员杨紫琼、歌手光良,都是离开家乡到外面去发展的成功者。这里的人会觉得,你如果有点儿野心、有点儿才华,就不会留在这个地方。
离开以后我发现,怡保跟自己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没有这个地方,我就不是黎紫书,就不会写这样的小说。我认清了一个事情,鱼离开水以后才知道水是什么,水跟自己到底有怎样的关系。我想,我终有一天要写我的家乡,这是我无法回避的,也是必须要做的。因为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才有了《流俗地》这部小说。
我妈妈是广西人,祖籍广西桂林,她在自己的娘家说广西话。我爸爸祖籍广东梅县,是客家人。怡保本身是粤语区,这里的华人基本都能说粤语,所以我一开始学的语言就是粤语。我喜欢粤语,觉得这是非常生猛的语言,我用粤语赋予我的能量与灵感写《流俗地》,去推动叙述节奏;但另一方面我又讨厌粤语过于生猛,粗话太多,以前我听到这样的话心理上非常抗拒,想逃离,可是经过很多次离开再回来的过程,再听到这种粗俗的话语,我心里却觉得有些亲切,老家就是老家,始终还是老样子。
老家的不变,对我来说竟成了一件好事。每次回去,看到人们依然以很慢的步调生活,还像几年前那样说话,让我感到宽心。这种宽心,使得我每次想到怡保、想到我的家人时,都能产生无限的温情,就连那些粗俗的人,在我看来都有可爱的一面。所以在写《流俗地》时,我没有丝毫的批判之心,没办法不用一种带着温情的笔调去写这些人、这些事。
我小说里的人物原型
就是我在现实中遇到的人
我小时候是一个孤僻的孩子,每年老师写在成绩册上的评语,都是这个孩子不合群。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我喜欢观察别人,看别人的模样、表情,听别人说话,他们说的话不一定代表他们是这样想的,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这种观察和思考,成了我小时候的一个强项。
其实那么孤僻的人不适合当记者,我在学校这么多年都不肯跟邻座同学交谈,怎么去采访别人呢?当我得到这份工作后,马上知道应该改变自己,我每天上班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很活泼、愿意跟别人交谈、很会引导人说话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所以下班后觉得特别累。
对于喜欢写作的我来说,当记者有一个优势:我去采访普通人,听他说话的腔调,观察他的表情,体验他的生活,感受到一种人生;然后又去采访成功人士,又会找到一种不一样的社会阶层、不一样的人的感觉。我对所有人的故事都非常感兴趣。
我坐地铁时不看手机,而是仔细观察周围每个人,看他们穿什么衣服、长什么样子,看他们的表情。当然大家都在看手机,我就想,他们可能活在一个比我更广阔的世界,人在地铁车厢,灵魂跟精神却在别处。
我还喜欢玩“变身”游戏。比如每次乘出租车,我会变成一个大妈,跟司机聊各种各样的事情。到目的地的时候,司机总会表现出一种不舍,我们聊得多么好啊!最近在杭州就是这样,一位司机载我去单向空间书店,一路上跟我讲他的生平故事,临下车时彬彬有礼地说,我今天说了很多话,我从没在载客时说过这么多话。我心里面有一点点成就感,因为是我让他说了这么多话。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愿意倾听别人的故事,那当中有一种乐趣,能让我发现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通过手机打字交流。
我听过很多人讲故事,比如我认识一个在酒楼上班的人,向我抱怨遇到了怎样奇葩的客人、工作有多累多忙……我把她的经历、她说的话、她的表情都写到了小说里。我觉得写得挺好,但不敢把小说给她看,因为她一定知道我是拿她做的原型。《流俗地》里面很多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有原型,或者说,一个人物由好几个原型拼贴起来,而这所谓的原型,当然都是我在现实里遇到过的或者我认识的人。我非常感谢他们。
故意写得不动声色
把技巧融进叙述本身
我知道很多读者会说,《流俗地》的前半部写得比后半部好。我想这是因为前半部是三个小孩子温暖、快乐、美好的成长时光。我本人并没有这样的经历,这个人物关系是我虚构的,闭上眼睛想象三个小孩子的成长,我自己也被打动了。可是他们总要长大,现实生活的种种考验、磨难、冲突在等着他们,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如果后半部依然保持前半部的美好,那这个小说就写坏了,它就不是一部好的小说。
很久以前我就想用盲人的视角写一部小说,但又觉得不太可能,因为需要把视觉、形象完全抽离出去,只能用其他感官──听觉、嗅觉、触觉去推进故事,写起来太痛苦了,读者也没有耐心把它读完。可是我一直念念不忘,这纯粹是一个写作者想要追求的挑战,想要制造一种困境,让自己去突破。
开始构思《流俗地》时,我要写我的家乡,那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形态,女主人公银霞是一位盲人,那么她就能以不一样的眼睛去看这个社会。她感受不到那么多的标签,别人的皮肤是黑是白,长得英俊或者丑陋,对她来说没有意义。所以不管大辉多么英俊,可以做怎样的“少女杀手”,他都没办法吸引银霞。我想表达的是,从某种意义来说,我们因为受到各种标签和成见的影响,我们的盲点比盲人更多。对银霞来说,黑暗与光明是她终生需要面对的主题,最终小说带她走向了一个有光的所在。
有人说《流俗地》返璞归真、洗尽铅华,我不大认同,因为我花了很多心思、气力,故意写得不动声色,想把它打理成像是没有被构造过的样子。包括整体结构、人物关系、复线的埋伏、时间的拿捏,都使用了很多技巧。完成之后,跟我一开始想要的效果非常接近,但我担心读者能不能读出来它的那种技巧,会不会觉得平平无奇,又没有故事主线,好像是一团乱七八糟又没什么特点的东西。
我很在意读者的看法。前些年我到南京先锋书店办活动,记得是一个下雨的晚上,那时候的黎紫书还没有写《流俗地》,大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作家。场下有一些明显看出来是逛书店逛到脚有点儿酸,坐下来歇一下的人。活动结束以后,一个陌生的读者过来跟我说,你是一个很真诚的人。她的眼神我到今天都没忘记。这一次我又回到南京先锋书店做活动,其实心里面有一种暗自的期许,希望能再遇到那位陌生的读者,能再看到她当时望着我的坚定的目光。
责编:高志红